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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委第四提级巡察组巡察公告
时间:2025-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第四提级巡察组于20251022日至2026123日对界首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及执法办案源头治理“微巡察”,对界首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界首市公安局党委、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情况的监督;聚焦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手机(接收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界首市委党校1号学员楼1楼1129室

(二)意见信箱:

1.党校大门旁

2.公安局大门旁;

3.交警大队大门旁;

4.市民中心大门旁;

5.高新区派出所大门旁;

6.新华派出所大门旁;

7.东城派出所大门旁;

8.泉阳派出所大门旁;

9.光武派出所大门旁;

10.看守所大门旁;

11.车管所大门旁;

12.检察院大门旁;

)电子邮箱:18269912671@139.com;

)手机:18269912671(接收短信)。


另外,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通过信访举报平台无记名反映问题(二维码如下)。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119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公安局党委、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四提级巡察组

202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