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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的公告
时间:2022-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一改两为”大会会议精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重点

  重点整治全市涉企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

  1.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要求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的,违约拖欠货物、工程、服务、保证金等账款的。

  2.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用地、奖补、环保、能耗、规划等违规承诺、过度承诺、超越权限承诺的;在项目落地后任意违约毁约,在兑现涉企政策和合同履约时增设附加条件的;政策兑现过程中,申报环节多、成本高、时间长的。

  3.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设置妨碍企业平等进入市场的不合理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出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的。

  4.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干预和插手应由企业自主决策事项的。

  5.公用企事业单位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向企业收取不合理费用的。

  6.行业商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阻碍退会的;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或借机收费、变相收费的。

  7.在推行和落实环保、能耗、土地、规划等涉企重大改革、重大政策时“一刀切”,削弱政策执行应有效果的;搞运动式、冒进式政策调整,致使企业合法权益减损的。

  8.在处理涉企案件时,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设备、账户和资金,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采取留置、羁押、逮捕等措施,侵害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的;存在“逐利”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暴力执法、执法外包的。

  9.在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选择性执行政策,打折扣、搞变通的;层层加码,把“倡导”“引导”事项变相转为“必须”事项的;在政策执行中“前紧后松”“宽严不一”,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漠视企业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置之不理、推卸责任的。

  10.在解决企业诉求时回避矛盾、推卸责任,不敢动真碰硬、担责尽责、直面问题的;办事拖拉、敷衍塞责,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积小成大的;在联系企业过程中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络不服务的。

  11.违背诚信原则,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职能调整、相关责任人变动为由,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兑现政策承诺或增设兑现条件的。未经法定程序,擅自调整重大规划、重要决策,导致企业发展受阻、利益受损的;对确要调整而导致企业利益受损,未依法给予补偿的。

  12.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企业交往存在以权谋私、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慵懒无为、效率低下、拒商远商的;在与企业往来中态度冷漠,对企业遇到的问题熟视无睹,办理涉企服务消极应付,处理涉企问题以势压人的。

  13.其他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和行为。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12388-2(市内拨打)0558-12388-2(市外拨打)

  来信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界首市纪委信访室收(邮编:236500)

  接访地址:界首市西C楼一楼信访接待室

  网络举报:https://anhui.12388.gov.cn/fuyangshi/jieshoushi/

  “随手拍”举报平台:见下方二维码。

  欢迎全市广大企业、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诉举报损害和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市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受理、从严查处。同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界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