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申报第十二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的公示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为深入推进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二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的通知》(阜文明委〔2021〕8号)要求,经对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自查自测,我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经研究决定申报第十二届阜阳市文明单位,拟向界首市文明委提交申报报告。现将我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工作实绩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界首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阜阳市文明办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3日
监督电话:0558—2290536
联系地址:阜阳市文明办(阜阳市清河路539号市委办公楼8楼西侧)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