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申报第五届界首市文明单位的公示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为深入推进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关于评选表彰第五届界首市文明单位、第四届界首市文明村镇的通知》(界文明〔2020〕7号)要求,经对照《第五届界首市文明单位创建标准》自查自测,我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申报第五届界首市文明单位,拟向界首市文明城市创建督导中心提交申报报告。现将我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工作实绩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界首市文明城市创建督导中心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6日
监督电话:0558-4885915、0558-4885721
联系地址:界首市文明城市创建督导中心(界首市人民政府西B三楼)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