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向社会公众征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诉讼线索的公告
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疫情防控过程中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现将本院征集公益诉讼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线索征集范围
1. 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的;
2.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非法行医、非法经营其他防疫防控物资的;
3. 非法收购、处理废弃口罩、防护服的;
4.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5. 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及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6. 编造、故意传播涉“新冠肺炎”疫情虚假信息,危害公共安全的;
7. 已确诊或疑似“新冠病毒”感染者恶意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
8. 恶意诽谤、侮辱抗击疫情英雄模范的;
9. 违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
10. 其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节恶劣的。
联系方式
1. 拨打检察热线电话12309或本院固定电话0558-4882000;0558-4883545反映相关情况;
2.来信地址:界首市顺河东路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 邮编:236500
3. 随手拍小程序:
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