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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29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发出动员令,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执行党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各级检察长要担负起防疫主责,加强领导、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全面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安徽省检察院发出的《关于做好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在省委和高检院的统一领导下,直面疫情,增强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要求。各级检察长要担负起防疫主责,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靠前指挥,关注全省各地疫情进展情况,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效抑制疫情蔓延。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体现检察担当和作为。

对于全省检察机关如何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通知从六个方面做出安排。这六个方面包括:

一是结合各单位实际尽快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全面实行“日报告”和疫情“零报告”制度,对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教育广大干警增强科学防控意识,自觉遵守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三是做好春节期间外出返回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全员排查,登记在册。如本单位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有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患者的干警,自动在家隔离14天,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情况,不得上班或外出到公共场合。

四是非因工作必须,春节上班后原则上不安排人员出差到异地办公办案,确有重要任务需要出差的,需报检察长批准。

五是春节上班后减少单位人员聚集,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封闭式工作,不搞团拜、集体看望、开大会等活动,严禁聚餐聚会、妥善安排食堂用餐,避免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人员密集的地方和公共场所,汇报工作以电话为主、减少不必要的人与人接触。

六是做好单位办公楼的防疫工作,设置检测点,凡进出人员均要接受体温检测,办公开会场所和食堂、接访场所要常消毒,接访人员相对固定封闭,减少交叉感染源

对于如何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通知提出了五点要求。通知强调,对监察委员会、公安等机关移送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防疫物资,或者在相关物资采购中大搞权钱交易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案件,要依法严格快捕快诉,同时加强法律监督,决不让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漏洞,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在疫情防控处置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加强对监狱和看守所疫情防控的检察监督,有力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

通知动员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注意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各级检察机关要注意发挥新媒体宣传矩阵作用,坚持传播正能量和权威信息,把真实情况和科学知识及时告诉干警和群众,全力营造人心安定、人人尽责、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安徽省检察院已成立由薛江武检察长任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的指挥协调、联防联控、宣传引导以及信息搜集和报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