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申报
第十一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的公示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为深入推进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一届阜阳市文明单位的通知》(阜文明委〔2019〕6号)要求,经对照《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自查自测,我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申报第十一届阜阳市文明单位,拟向界首市文明委提交申报报告。现将我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工作实绩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阜阳市文明办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7日—2019年7月23日
监督电话:0558-2290630、0558-2290536
联系地址:阜阳市文明办(阜阳市颍淮大道356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三楼)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