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和市院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决定对界首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巡察。现将巡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界首市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增强“四个意识”,深化政治巡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六项纪律”为尺子,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力等问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巡察时间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
四、巡察组成员
组 长:李 力 市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张永德 市院副调研员
蒋超杰 界首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刘香勇 市院监察处副处长
张 琳 颍州区检察院监察科科长
刘冬梅 颍东区检察院预防科科长
刘盼盼 市院计装处科员
马宁可 市院监察处科员
李 坛 界首市市直工委纪工委书记
五、巡察组办公地点
巡察组驻地是宝兰假日酒店,电话是0558-4819001,信访接待室房间307号房间,巡察专用移动电话是15055566079;请广大干警给予支持、配合、监督。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赴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巡察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