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0.7 | 0.68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0.7 | 0.6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14%;较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招待费较少,2022年常态化后招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持平,原因是2022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2022年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14%%;较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招待费较少,2022年常态化后招待增加。2022年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5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对我院进行检查、指导、调研等行政公务往来以及业务部门案件督办、协同办案、提审、开庭等业务往来。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界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112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持平,原因是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持平,原因是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院所有车辆用于执法执勤办案工作,但执法执勤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由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故未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