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财政信息公开】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8

 

 

 

第一部分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0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履行公诉、批准(决定)逮捕以及对侦查活动、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包括如下六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栏 次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586.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上级补助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1678.64

、事业收入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经营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其他收入

389.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4.97

 

 

九、卫生健康支出

36.15

 

 

十、节能环保支出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二十、其他支出

0.00

 

 

二十、债务还本支出

0.00

 

 

二十、债务付息支出

0.00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1975.51

本年支出合计

1919.7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00

结余分配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962.03

年末结转和结余

1017.78

 

 

 

 

总计

2937.54

总计

2937.54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

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其中:教育收费

 

合计

1,975.51

1,586.51

0.00

0.00

0.00

0.00

0.00

389.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734.39

1,345.39

0.00

0.00

0.00

0.00

0.00

389.00

 

20404

检察

1,734.39

1,345.39

0.00

0.00

0.00

0.00

0.00

389.00

 

2040401

  行政运行

756.47

756.4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977.91

588.91

0.00

0.00

0.00

0.00

0.00

389.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4.97

204.9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84.22

184.2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01.29

101.2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93

82.9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19.32

19.3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9.32

19.3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44

1.4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44

1.4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6.15

36.1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6.15

36.1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6.15

36.1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919.77

997.60

922.17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678.64

756.47

922.17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1,678.64

756.47

922.17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756.47

756.47

0.00

0.00

0.00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922.17

0.00

922.17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4.97

204.97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84.22

184.22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01.29

101.29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93

82.93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19.32

19.32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9.32

19.32

0.00

0.00

0.00

0.00

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44

1.44

0.00

0.00

0.00

0.00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44

1.44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6.15

36.15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6.15

36.15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6.15

36.15

0.00

0.00

0.00

0.0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金额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586.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00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00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1341.23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4.97

 

 

 

 

九、卫生健康支出

36.15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其他支出

 

 

 

 

 

二十、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586.51

本年支出合计

1582.36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22.90

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27.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2.9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00

 

 

 

 

总计

1709.41

总计

1709.4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582.36

997.60

584.7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341.23

756.47

584.76

20404

检察

1,341.23

756.47

584.76

2040401

  行政运行

756.47

756.47

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584.76

0.00

584.7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4.97

204.97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84.22

184.22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01.29

101.29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93

82.93

0.00

20808

抚恤

19.32

19.32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9.32

19.32

0.00

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44

1.44

0.00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44

1.44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6.15

36.15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6.15

36.15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6.15

36.15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76.5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0.00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370.63

30201

  办公费

0.0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85.37

30202

  印刷费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0.00

30203

  咨询费

0.00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5

  水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82.93

30206

  电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6.15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44

30211

  差旅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21.07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01

  离休费

21.29

30216

  培训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7

  公务待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19.32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0.00

312

对企业补助

0.00

 

30309

  奖励金

272.94

30229

  福利费

0.00

31201

  资本金注入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00

31204

  费用补贴

0.00

 

30399

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53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1205

  利息补贴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0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9906

  赠与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9999

  其他支出

0.00

 

人员经费合计

997.60

公用经费合计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合计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937.54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937.5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33.02万元,下降22.09%,主要原因: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原反贪局等人员2019年7月份以后工资转走,2020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人员转隶以后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公务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97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6.51万元,占80.4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9.00万元,占19.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91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6万元,占51.96%;项目支出922.17万元,占48.0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09.4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709.4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84.33万元,下降28.59%,主要原因: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原反贪局等人员2019年7月份以后工资转走,2020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人员转隶以后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公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2.4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8.48万元,下降30.32%。主要原因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原反贪局等人员2019年7月份以后工资转走,2020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人员转隶以后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公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341.23万元,占84.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97万元,占12.96%;卫生健康(类)支出36.15万元,占2.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53.29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工资晋级晋档,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发放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一次性奖金,该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997.60万元,占63.05%;项目支出584.76万元,占36.9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4.64万元,支出决算为75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正常工资晋级晋档,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发放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一次性奖金,该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4.44万元,支出决算为58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以后项目支出减少;二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公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离退休人员一次性奖金,该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93万元,支出决算为82.93万元,执行率为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一名退休人员去世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调离、退休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08万元,支出决算为3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7.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7.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0.63万元、津贴补贴185.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2.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万元、离休费21.29万元、抚恤金19.32万元、奖励金272.94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2万元,比2019年减少6.28万元,下降19.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务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7个项目,涉及资金1153.437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专门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7个预算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7个预算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153.437万元,预算执行金额1084.2万元,预算执行率达94%。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保障检察正常行使法律监督权力,保障正常运转,严格落实了司法责任制,提高了办案、办公效率,促进司法公平公正。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项目”、“检察业务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871.167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资金使用合规,预算执行到位,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资金投入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保障履行检察职能,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了界首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打造平安界首创造贡献,完成预算目标,达到预期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项目”、“检察业务费项目”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两房”及城建档案附属工程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67.32万元,执行数为67.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两房”及城建档案馆附属工程项目尾款;二是确保资金支付及时拨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能严格按照预算进度安排支出预算资金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支付有延迟;二是预算管理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预算,按照预算进度及时支付资金。

界首市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两房”及城建档案附属工程

主管部门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

    2020年1月1 日-  2020 年12月31日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含预算调整数,A)

全年执行数
    (B)

执行率(B/A)

标准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7.32

67.32

100%

10

10

 其中:上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67.32

67.32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两房”及城建档案馆附属工程项目尾款。

已按约定及时支付尾款。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标准
分值

得分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支付尾款67.32万元

67.32万元

67.32万元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资金拨付时间

按时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指标2: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规定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该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实施期限为12个月,按照预算序时进度发放绩效

一年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计划总投入成本

67.32万元

67.32万元

 

10

10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影响能力

影响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检察办案及检察监督持续开展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6

6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指标1:保障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指标1:承建的公司对尾款支付的满意度指数

≥90%

95.00%

 

10

9

总分

 

 

 

100

99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2.装备费政府购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全年预算数为186万元,执行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序时进度及时采购装备;二是干警满意度95%以确保资金支付及时拨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支出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支付有延迟;二是预算管理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预算,按照预算进度及时支付资金。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界首市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装备费政府购买项目

主管部门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

    2020年1月1 日-  2020 年12月31日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含预算调整数,A)

全年执行数
    (B)

执行率(B/A)

标准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6

168

90%

10

8

 其中:上级财政

156

138

88%

-

-

      县级财政

 

 

 

-

-

      其他资金

30

30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采购计划,所有业务部门对采购满意度100%。

受疫情影响,完成采购计划的90%左右,干警满意度95%以上。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标准
分值

得分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业务装备配备数量

150件/套

136件/套

受疫情影响,支出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

8

质量指标

指标1:所购电器装备符合国家质量相关标准,并符合绿色节能标准

符合标准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指标2: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规定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该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实施期限为12个月,按照预算序时进度采购

一年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计划总投入成本

186万元

168万元

受疫情影响,支出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

8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影响能力

影响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检察办案及检察监督持续开展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6

6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指标1:保障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指标1:业务部门对采购满意度指数

≥90%

95.00%

 

10

10

总分

 

 

 

100

94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3.国家司法救助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救助6件符合司法救助的当事人;二是被救助人对检察工作满意度指数95%以确保资金支付及时拨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支出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支付有延迟;二是预算管理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预算,按照预算进度及时支付资金。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界首市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国家司法救助金

主管部门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

    2020年1月1 日-  2020 年12月31日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含预算调整数,A)

全年执行数
    (B)

执行率(B/A)

标准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0%

10

10

 其中:上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10

10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救助5件,发放救助金10万元。

已救助6件,发放救助金10万元。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标准
分值

得分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救助6件符合司法救助的当事人。

6件次

6件次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资金拨付时间

按时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10

9

指标2: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规定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各项工作的及时性

达到要求

达成预期指标

 

10

9

成本指标

指标1:计划总投入成本

10万元

10万元

 

10

10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影响能力

影响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检察办案及检察监督持续开展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指标1:保障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指标1:被救助人对检察工作满意度指数

≥95%

100.00%

 

10

10

总分

 

 

 

100

98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4.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执行数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放绩效工资128万元;二是部门人员对绩效发放满意度指数95%以确保资金支付及时拨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人员调离等原因,实际发放人数和绩效与预算有差距原因一是人员调离;二是预算管理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界首市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

主管部门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

    2020年1月1 日-  2020 年12月31日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含预算调整数,A)

全年执行数
    (B)

执行率(B/A)

标准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5

128

95%

10

9

 其中:上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135

128

95%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检察官分类改革要求,及时、公平地发放绩效工资,促进检察干部积极性,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

发放绩效工资128万元。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标准
分值

得分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发放绩效60人次

60人次

58人次

人员调离等原因,实际发放人数和绩效与预算有差距。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

8

质量指标

指标1:资金拨付时间

按时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指标2: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规定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该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实施期限为12个月,按照预算序时进度发放绩效

一年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计划总投入成本

135万元

128万元

人员调离等原因,实际发放人数和绩效与预算有差距。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

8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影响能力

影响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检察办案及检察监督持续开展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6

6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指标1:保障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指标1:部门人员对绩效发放满意度指数

≥90%

95.00%

 

10

10

总分

 

 

 

100

95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5.检察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646.167万元,执行数为60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232件343人,提起公诉325件476人;二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6件;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件53人,提起公诉3件56人。保护民企发展,严惩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案件14件31人。着力巩固反腐败成果,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件11人,向监委提供案件线索13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支出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支付有延迟;二是预算管理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预算,按照预算进度及时支付资金。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界首市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检察业务费

主管部门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

    2020年1月1 日-  2020 年12月31日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含预算调整数,A)

全年执行数
    (B)

执行率(B/A)

标准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46.167

601.93

93%

10

9

 其中:上级财政

233

188.763

81%

-

-

      县级财政

273.167

273.167

100%

-

-

      其他资金

140

140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检察业务和检察监督,提高检察办案办公现代化水平,强化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发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232件343人,提起公诉325件476人。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6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变更为取保候审34件3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件,检察建议书15件,均被采纳。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5件,发出检察建议53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年共接待各类信访119人次,开展司法救助3件6人,发放救助金8万元。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件53人,提起公诉3件56人。保护民企发展,严惩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案件14件31人。着力巩固反腐败成果,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件11人,向监委提供案件线索13件。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标准
分值

得分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办理各类案件数。

≧1000件

1041件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业务支出报销时间

≦15日

14日

 

10

10

指标2: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规定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规定时限内办结案件率

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规定

达成预期指标

 

 

 

 


指标2: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95%

96%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计划总投入成本

646.167万元

601.93万元

受疫情影响,支出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

8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影响能力

影响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检察办案及检察监督持续开展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6

6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指标1:保障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指标1: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

≥90%

97.00%

 

5

5

指标2:扫黑除恶工作满意度

≥90%

96.00%

 

5

5

总分

 

 

 

100

97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6.聘用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102.98万元,执行数为10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已保障10名书记员工资正常发放,提高了办案效率;二是部门人员对聘用人员工作满意度指数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支出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支付有延迟;二是预算管理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预算,按照预算进度及时支付资金。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界首市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聘用人员工资

主管部门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

    2020年1月1 日-  2020 年12月31日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含预算调整数,A)

全年执行数
    (B)

执行率(B/A)

标准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2.98

102.98

100%

10

10

 其中:上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102.98

102.98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办案效率,保障10名书记员工资支出。

已保障10名书记员工资正常发放,提高了办案效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标准
分值

得分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保障10名书记员工资支出

10人次

10人次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资金拨付时间

按时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10

9

指标2: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规定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各项工作的及时性

达到要求

达成预期指标

 

10

9

成本指标

指标1:计划总投入成本

102.98万元

102.98万元

 

10

8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影响能力

影响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6

6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检察办案及检察监督持续开展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指标1:保障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8

8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指标1:部门人员对聘用人员工作满意度指数

≥95%

96.00%

 

10

10

总分

 

 

 

100

96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7.司法警察加班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5.97万元,执行数为5.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已按时足额发放7名司法警察加班补贴,提高了办案效率;二是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工作满意度指数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支出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支付有延迟;二是预算管理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预算,按照预算进度及时支付资金。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界首市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司法警察加班补贴

主管部门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

    2020年1月1 日-  2020 年12月31日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含预算调整数,A)

全年执行数
    (B)

执行率(B/A)

标准
分值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97

5.97

100%

10

10

 其中:上级财政

 

 

 

-

-

      县级财政

5.97

5.97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7名司法警察加班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已按时足额发放司法警察加班补贴。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标准
分值

得分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保障7名司法警察加班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7人次

7人次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资金拨付时间

按时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10

9

指标2: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规定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各项工作的及时性

达到要求

达成预期指标

 

10

9

成本指标

指标1:计划总投入成本

5.97万元

5.97万元

 

10

10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影响能力

影响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检察办案及检察监督持续开展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指标1:保障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指标1: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工作满意度指数

≥95%

95.00%

 

10

10

总分

 

 

 

100

98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3.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1975.51万元,执行数为1919.77万元,完成预算的97.18%。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二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三是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四是致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五是保障检察工作正常运行,推进检察事业稳步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没能够深入了解办案部门需求,不能及时更新装备;二是受疫情影响,支出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深入了解办案需求,及时更新装备,提高检察办案效率;二是强资金管理,确保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预算,按照预算进度及时支付资金。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界首市2020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部门(单位)名称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

年度
主要
任务
完成
情况

任务名称

完成情况

全年预算数(含预算调整数,A,万元)

全年执行数
(B,万元)

执行率(B/A)

分值

得分

 

其中:
  财政资金

 

其中:
  财政资金

任务1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

2020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6件147人,提起公诉284件396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4件38人,不起诉35件46人,有罪判决率100%。接待群众来访87次131人,处理来信9件,检察长接待26次29人,受理控告申诉案件24件,涉检信访案件初访化解率达到97.3%。

446.47

268.87

421.02

268.87

94.30%

2

1

任务2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3件,办理的督促界首市水务局履行农村饮水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安徽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被评为典型案例。

286.36

172.44

272.82

172.44

95.27%

2

2

任务3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协助市院办理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公益诉讼法治宣传,制作《西游普法之民事诉讼监督》,该微动漫在安徽省委宣传部、省政法委、省委网信办联合开展的平安安徽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

112.61

67.89

108.21

67.89

96.09%

2

2

任务4致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严守金融安全司法防线,共批准逮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套路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刑事犯罪6件6人,提起公诉5件8人。助力脱贫攻坚,选派3名干警驻村,结对帮扶村3个、联点群众281户,实施“扶贫+司法救助”,主动救助因案致贫困难家庭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连续三年被评为帮扶先进单位。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污染环境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

132.47

79.71

120.12

79.71

90.68%

2

1

任务5保障检察工作正常运行,推进检察事业稳步发展。

保障检察正常运行,为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提供资金、装备支持。为检察人员及时、公平地发放绩效工资、法警加班补贴,促进检察干部积极性,落实了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

997.6

997.6

997.6

997.6

100.00%

2

2

金额合计

1975.51

1586.51

1919.77

1586.51

97.18%

10

8

年度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检察业务和检察监督,提高检察办案办公现代化水平,强化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发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共批准逮捕116件147人,提起公诉284件396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案件2件25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38人,狠抓“黑财清底”,监督公安机关查封车辆8辆、房产25套、冻结银行存款49万元。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3件,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1人,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0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件,检察建议书1件。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件,督促行政机关收缴养老金26万余元。创新开展未检工作,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审查逮捕10件10人,依法批准逮捕9件9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审查起诉14件14人。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打造“界小未”工作品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信访114人 (件) 次,均做到七日内回复,三个月内办结或者办理。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共批准逮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套路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刑事犯罪6件6人,提起公诉5件8人,结对帮扶行政村2个、贫困户281户,实施“扶贫+司法救助”,主动救助因案致贫困难家庭2户,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分值

得分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办理各类案件数

≥1000件

1041件

 

8

8

指标2:业务装备配备数量

≥150件/套

136件/套

没能够深入了解办案部门需求,不能及时更新装备。下一步,将深入了解办案需求,及时更新装备,提高检察办案效率。

6

5

指标3:司法救助人数

≥6人

6人

 

4

4

质量指标

指标1: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规定

达成预期指标

 

6

6

指标2:所购电器装备符合国家质量相关标准,并符合绿色节能标准

符合

达成预期指标

 

5

5

指标2:案件办结率

≥95%

96%

 

7

7

时效指标

指标1:规定时限内办结案件率

≥95%

96%

 

7

7

成本指标

指标1:部门总体支出成本

≤部门总预算数

达成预期指标

 

7

7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影响能力

影响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6

6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检察办案及检察监督持续开展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6

6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6

6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涉检信访息诉率

≥98%

100%

 

6

6

指标2:保障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影响能力

程度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6

6

满意度
指标
(1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

≥90%

97%

 

5

5

指标2:扫黑除恶工作满意度

≥90%

96%

 

5

5

总分

 

 

 

 

100

97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11]115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2〕885号)以及界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组织人员成立了评价组对检察业务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检察业务费项目是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经常性项目,主要是保障日常检察运行,发挥检察职能,有利于维持检察院正常运转预算金额646.167万元,实际执行金额601.93万元,预算执行率93%。

(二)项目绩效目标。

检察业务费项目主要总体目标是开展检察业务和检察监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阶段性目标保障日常检察运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击违法犯罪。

二、绩效评价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八)其他相关资料。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评价目的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对象是检察业务费项目支出资金。评价范围是检察业务费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

3.绩效相关原则。

(三)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见附件。

(四)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评价方法是单位自评。评价标准是按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进行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根据年初预算,核查预算执行是否到位,预算资金是否按照年初预算进行列支。

3.分析评价。根据评价小组检查情况进行打分作出评价。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预算项目有牵头负责人,财务人员根据预算进度督促相关部门预算执行。

(二)项目过程情况。由专人进行负责,财务部门定期对项目执行经进行督查,督促项目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按时办结1041各类案件,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四)项目效益情况。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影响能力明显,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97%,扫黑除恶工作满意度达96%。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

、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未能严格按照预算进度安排支出预算资金。

建议: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预算,按照预算进度及时支付资金。

有关意见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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