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财政信息公开】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114.4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0.1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4.3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2

        公务用车购置 

 112.58

 

二、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三公经费“同级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为114.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我院业务部门的办案招待费用归属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范围内,不包含在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36条规定,严格执行界首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各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12.58万元, 是我院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购买的办案用车的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我院业务部门的办案交通费归属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范围内,不包含在内)。2013年,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无公务用车,办案用车保有量为1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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