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公开】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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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权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 部门概况
界首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属县级市,下辖18个乡镇办事处,总人口72万人。1986年以来,界首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刑事检察科、法纪科、办公室、经济检察科、检察委员会。1989年12月26日撤县建市,更名为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现设办公室、计装科、政治处、反贪局、公诉科、监所科、控申科、民行科、侦监科、预防科、反渎局、法警大队、技术科、政研室、纪检组、案管中心、检察委员会。全院编制105人,目前在职84人,离休2人,退休32人。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继续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高我院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以“创先争优”为目标,全面提高我院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继续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市检察院2014年度一般预算收入581.29万元。支出预算581.29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35.4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45.80万元,用于服务办案。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474.50万元,占81.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79万元,占18.37%。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 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联系方式:4882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