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财政信息公开】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时间:2016-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依法履行公诉、批准(决定)逮捕以及对侦查活动、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概况

界首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属县级市,下辖18个乡镇办事处,总人口79万人。1986年以来,界首县人民检察院内设刑事检察科、法纪科、办公室、经济检察科、检察委员会。1989年12月26日撤县建市,更名为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现设办公室、计装科、政治处、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监所科、控申科、民行科、侦监科、预防科、法警大队、技术科、政研室、纪检组、案管中心。全院编制105人,目前在职99人,离休2人,退休34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的反对腐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继续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继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全面提高我院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继续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本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6年收支预算具体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6年可支配收入2104.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5.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79万元;支出预算2104.8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659.8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444.94万元,用于服务办案

(二)2016年支出预算安排变动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安排共增加1283.2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31.7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较上年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051.5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账户分为检察院户和检察院办案专户,其中检察院户核算一般预算安排资金,检察院办案专户核算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往年做预算时只做检察院户的预算,今年为全面反映我院整体财务情况,特将检察院办案专户新增到201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安排中,并通过项目支出进行核算,所以2016年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为保障机关运行,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检察业务经费181.8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9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14万。

   (四)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发展需要,本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9万元,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安排4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计划用于政府采购:印刷费9万元: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费20万元。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计划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打印机、业务专用设备等其他办公办案设备,合计424万元。

三、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 2015 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4万元,主要用于综合部门(业务科室不包括在内)接待上级、外市、县单位的工作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来执行,严格遵守党中央的“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 2015 年预算减少1.7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我院所有的车辆仅用于执法执勤工作,但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经费由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

 

    附件:1.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联系方式:4882582

附件: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