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财政信息公开】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15-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权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

三、年度主要工作   

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的反对腐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要继续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高我院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继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全面提高我院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继续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738.90万元,支出总计681.42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入增加111.68万元,增加17.8%;支出减少160.02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一、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有所增长;二、装备费用及办案业务费用的支出多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8.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37万元,占96.68%;其他收入24.53万元,占3.32%

六、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66万元,占78.61%;项目支出145.76万元,占21.3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568.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422.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行政运行。“其他检察支出”决算145.76万元,主要用于辅助办案保障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112.98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12.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附件:1.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