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3日在界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闫鹏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在界首市委、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大局,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全力护航社会经济发展。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检察保障。突出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7件21人,提起公诉22件29人。加强民营经济保护,深入企业走访调研,设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专线电话和民企服务岗,优先受理涉民企控告申诉,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了解司法需求,破解发展难题,为民营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献力献策。共办理涉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案件2件5人,及时追赃挽损480余万元。
积极参与“平安界首”建设。认真排查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信访隐患,尤其是在“两会”等重要节点,加强与政法委、信访局联系,对可能产生的信访隐患提前沟通,共同做好稳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全年未发生涉检越级访、赴省进京访和极端访,被界首市委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信访114人(件)次,均做到七日内回复,三个月内办结或者办理。办结司法救助案件5件(其中1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救助金20万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2020年共开展各种法治宣传15场次,组织干警100余人次参与,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检察机关职能了解,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全力作好内部防控工作,调整群众信访、律师接待和服务方式,采取线上办公、邮寄等渠道,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坚持线上线下并肩战“疫”,通过检察新媒体及时转发涉疫情典型案件、权威信息60篇,录制未检法治“云课堂”,注重引领疫情期间正面舆论导向。主动运用“智慧检察”建设成果,实现了远程提讯、远程庭审常态化。同时,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打击涉疫刑事犯罪案件1件1人,办理涉及口罩等防护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有力维护社会秩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检察力量。 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严守金融安全司法防线,共批准逮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套路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刑事犯罪6件6人,提起公诉5件8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助力脱贫攻坚,选派3人驻村,结对帮扶行政村2个、贫困户281户,实施“扶贫+司法救助”,主动救助因案致贫困难家庭2户,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连续三年被评为帮扶先进单位。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污染环境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
二、履行打击预防职能,维护稳定展现新担当
聚焦平安建设,认真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各项工作,为社会更安定、百姓更安宁交上“检察答卷”。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共批准逮捕116件147人,提起公诉284件396人。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7件52人,提起公诉63件78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8件15人。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共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专项斗争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打好打赢收官之战。聚焦“案件清结”,提前介入涉黑案件1件,批准逮捕涉黑案件2件25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38人;围绕“伞网清除”,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函1份,监督并移送线索87条;狠抓“黑财清底”,监督公安机关查封车辆8辆、房产25套、冻结银行存款49万元,提出财产处置意见9条;推动“行业清源”,助力长效常治,深入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件。多渠道宣传扫黑除恶,讲好专项斗争检察故事,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党和国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决心。
积极开展“进访惠聚”、“警力下沉”工作。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推进平安界首建设,按照全市“进访惠聚”大走访和“警力下沉”工作安排,组织干警进村入户开展大走访;由院领导带队,成立四个法治保障组,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听取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活动开展以来,通过“进访惠聚”大走访发现问题13个,交办解决13个,收集意见建议24条;开展“警力下沉”89次,交办问题21个,化解群众矛盾12件次。2020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群众对我院满意度为100%,位居阜阳和全省第一名。
创新开展未检工作。受理涉罪未成年人提请审查逮捕2件2人,均依法不批准逮捕,不捕率达到100%;受理涉罪未成年人审查起诉8件9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件2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审查逮捕10件10人,依法批准逮捕9件9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审查起诉14件14人,提起公诉案件除正在审理外均获有罪判决。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积极打造“界小未”工作品牌。探索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模式,成功出庭支持起诉阜阳市首个申请撤销法定监护人资格案件;参与校园法治建设,四名检察官、两名院领导聘为法律副校长,定期进行法治讲座;向教育部门送达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的检察建议2份;创新普法方式,采取线上云课堂与线下法治进校园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安全等主题开展法治宣讲;制作阜阳市首个未检微动漫《西游普法之未检保护》,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届“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荣获动漫类“十佳作品奖”。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促进公正取得新战果
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本质属性,紧盯主责主业,瞄准热点难点,守好法律监督“主阵地”。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行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8件,纠正漏捕3人,追诉漏犯4人,切实做到有罪必究,不纵不枉。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坚持不懈纠正侦查违法行为,向侦查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依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出检察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刑事判决的审查,对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件次,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判监督程序抗诉2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2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
强化民行诉讼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3件。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已采纳6件;对申诉无理的当事人,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公正裁判权威。监督支持法院共同破解执行难,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1人,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0件。为宣传民事诉讼监督职能,我院制作了《西游普法之民事诉讼监督》微动漫,该作品在安徽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联合开展的“平安安徽”三微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维护刑事执行监督。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着力探索刑事执行检察新模式,积极运用移动通信、网络平台等媒介创新检察方式。通过检察监督,依法向界首市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件,检察建议书1件。受理在押人员刑期计算错误申诉案件1件,监督人民法院为其折抵刑期48天,维护了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多举措、全方位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大力提升检察监督实效,有序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规范化建设。2020年,针对日常检察和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界首市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书8件,均被采纳,2020年8月份,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对界首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巡回检察时给予了肯定。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件,涉及食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防疫物资的生产销售、养老金监管等领域。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把问题解决在诉前。开展违规领取养老金专项检察活动,督促行政机关收缴养老金26万余元,为避免国有财产流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办理了卢某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清理危险废物50余吨。深入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活动,推动落实“检察长+河长”依法治河新模式,职能部门清理侵占河道的生产垃圾3万余立方,拆除违章建筑3000多平方。办理的农村饮水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检察活动典型案例,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书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四、把握深化改革要求,规范执法得到新提升
围绕深化检察改革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推进年度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拓展检察改革“实验田”。
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配合衔接工作机制,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有序有效落实。全年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365件487人,适用率91.03%。同时依法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18人,采纳215人,采纳率为98.2%。上诉率比去年减少44.6%,提高了服判率,节约了诉讼资源。办理韩某涉黑案件起诉38人,其中37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量刑建议法院均予以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辩护人)百分之百参与,确保认罪认罚的客观公正和真实自愿。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执行领导直接办案制度,院领导全年共办理案件108件,人均21.6件,占员额检察官人均比37.2%。认真落实检察长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和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出庭公诉96件,列席审判委员会4次。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加快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全年“案件-比”为1:1.42,同时根据检察业务现实需求,组建专业化的检察官办案团队,通过类案的专业化办理,提升了办案质效。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流程监控,强化对案件信息公开、办案程序、办案期限、强制措施等事项的监督,实现对检察业务和办案流程监控全覆盖,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评查重点,对不起诉、不批准逮捕等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撰写评查分析报告,提升评查质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强化检务督查工作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三个规定”“隔离带”和“防火墙”的作用,全年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五、践行从严从优思路,检察队伍焕发新生机
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严治检,多措并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坚持不懈推进机关党建。持续深化主题教育,运用“学习强国”、“中检网”、“检答网”、内网主题教育专栏等平台,形成了党员理论学习的浓厚氛围。班子成员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在成果交流上分享。坚持深刻检视问题,严格整改落实。注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党员队伍教育和管理。机关党委被界首市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院读书分会被界首市读书会表彰为优秀读书分会。
驰而不息提高专业素能。大力推动检察教育向实战化、信息化发展,踊跃参与上级组织的业务知识讲座、技能培训和各项业务竞赛,努力打造复合型、竞赛型、示范型人才队伍,1名干警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案管业务办案能手及全省检察机关案管业务标兵称号,1名干警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3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汇报展演中获“先进个人”。
毫不动摇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讲、严、强”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多起违法违纪案例为反面教材,引导干警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防微杜渐。同时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打造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
六、明晰法律定位,主动接受监督获得新彰显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部署及时向市委汇报,坚决执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依靠市委的重视支持,有效解决检察机关的人员职级、经费保障、基础建设等困难,检察工作发展势头更加强劲有力。
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工作视察、履职评议、专题调研等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刑事检察工作。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邀请阜阳市、界首市代表委员39人参加检察开放日、未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等活动10次,拓宽代表委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虚心听取批评和意见、建议,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提升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等多方参加,推动案件由“静态封闭审查”向“动态公开审查”迈进。采取座谈交流、通报工作、登门走访等形式,主动接受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90条、法律文书394份。参与阜阳电视台《法治阜阳》栏目专题拍摄6期;在阜阳市级以上媒体平台发稿50余篇,“两微一端”在“互联网+检察”指数安徽省排行榜中多次进入前十,检察工作接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宽。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党组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实效性精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界首市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抓重点、求突破,补短板、强职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用检察实际行动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履职本领,提高党组班子和干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牢牢把握促进发展的战略主动权。
更加自觉主动顾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界首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优化“两个坚持”、深化“两个更大”、强化“两个率先”的发展要求,加大民营企业发展保护力度,纵深推进“351”工程,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合理诉求,认真办理民企投诉、申诉案件,持续在狠抓办案上下功夫,努力办出一批优质精品案件,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责任担当。加大对各项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的保护力度,严惩破坏项目建设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更加担当尽责保稳定,深入推进平安界首建设。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严格落实“六清”行动要求,坚决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温暖控申”品牌创建,以公开听证为抓手,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社会矛盾妥善化解。结合办案发现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更加凝心聚力谋发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高办案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检察改革放到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大背景中去谋划、去布局,以案件质效为关键,以“案-件比”为评价指标,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学好用好民法典,重点在于掌握民法典的中国特色,探究其规范功能,明确其面对的社会问题,洞悉其背后深意,在办案中落实民法典,更好地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学习新修改的《刑法》,把学习过程变成统一思想认识、更新执法理念、增强能力素质、正确履行职责的过程。扎实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核为抓手,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让司法责任制改革成色更足、更亮。
更加砥砺前行重自强,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用好“学习强国”、“中检网”、“检答网”等学习平台,促进政治素养、业务建设水平稳步提升。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专项整顿,以落实“三个自觉”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为契机,提前考虑、超前谋划,为全面实施专项整顿起好步、开好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检察机关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界首市委和阜阳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