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4日在界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婷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界首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不断强化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一、聚力“三大攻坚战”,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忠实履职,为界首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力参与防控化解重大风险。将注重防范金融风险放在重要位置,借力检察开放日、支部主题党日、“两微一端”等平台对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进行广泛宣传,加强群众对金融和法律知识的了解,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依法起诉非法集资、非法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贷骗保、信用卡诈骗等经济金融领域犯罪24人,在办案中注重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
积极助力精准脱贫攻坚。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选派干警3人作为联络员,驻点行政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2000余人次。向帮扶村捐助10万元共同探索建立“爱心超市”及发展村集体经济事宜。界首市检察院被阜阳市表彰为“优秀包保单位”。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生态资源和环境领域为重点,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案件7件,就河流污染、废水乱排、垃圾随意堆放、土地利用等问题向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4份,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改。督促5400平方米耕地恢复原状,12万余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正在履行程序收回。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安徽省检察机关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意见》,严厉打击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侵犯民营企业管理者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注重优化营商环境,严惩危害民营企业的敲诈勒索、侵占挪用、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起诉5件7人。
二、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助推平安界首建设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抓住事关和谐稳定、影响群众利益的社会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以“进访惠聚”凝聚民心,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2件210人,提起公诉292件372人。其中对严重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故意杀人、黄赌毒、涉枪等侵财侵权故意伤害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共批捕128人,提起公诉191人。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对黑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形成打击合力;建立专门办案组织,院领导出庭支持公诉,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年共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5人、起诉12人,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学习“枫桥经验”,开展“温暖控申”工作。2018年受理来信来访61件48人,检察长接待56人次,领导下访8次。受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提请抗诉法院改判1件。保护弱势群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其中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各1件,支付司法救助金8.5万元;受理农民工申请监督案件,依法支持起诉17件,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63万元,有效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创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利用检调对接办理刑事和解案件9件。对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险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35人,不起诉22人。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人,附条件不起诉 4人。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的协作,开展社会调查21次,进校园法治讲座17次,三名正副检察长被聘为法治副校长,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三、强化检察职能,切实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深耕监督主责主业,努力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22件。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17人。借助量刑环节强化事前监督,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96条,均被采纳。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对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2件,法院均已改判。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以及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2018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9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提请抗诉1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执行程序违法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支持起诉案件办结17件;督促行政履职案件56件,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41份。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强制医疗监督等刑事执行业务,共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7件,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2件,提出建议并被采纳30件。对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进行“回头看”,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助力依法行政,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协助市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就全市网络餐饮安全、“小饭桌”问题、无证幼儿园问题、黑臭水体整治、古树保护、违法开采地热水等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我院办理的畜禽养殖污染诉前程序系列案件被作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同时载入《〈安徽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探索与实践〉白皮书》。
四、锲而不舍抓落实,加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上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难题,完善检察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入额必办案”要求,推进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化、规范化,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2018年,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74件,占全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数的16.3%。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542件案件开展终端评价,对发现办案瑕疵的案件,均通报整改,我院案件评查工作及案件质量在2018年居阜阳市检察机关第一位次。
积极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上级院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把13个内设科室缩减为8个。在做好思想摸底,搞好思想动员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资源,按期平稳地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任务。
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工作职能,积极探索与监委机关对接模式;依法应邀提前介入,与市监委就调查取证、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探讨,明确调查方向,完善固定证据。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已提起公诉8件9人,实现了监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审查的无缝衔接,保持惩治腐败强劲态势。
五、建设高素质队伍,积极适应新时代需求
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检的清醒和韧劲,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落实到队伍建设各方面,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界首检察铁军队伍。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制定下发《2018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中,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日常动态监督管理,确定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坚持每月一学习、每半年一次分析研判,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带动整体队伍建设,建立党组会、检委会“一会一学”制度。举办道德讲堂、一月一讲、检察官论辩赛,充分发挥“界首读书会·检察分会”的文化引领和辐射功能,开展素能拓展、阅读分享、第七届“明德修身读书会”等系列活动。全年累计参加上级组织培训35次100余人。1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称号;2名干警微课程分别入选高检院中检网站和省院精品微课程;3名干警被阜阳市院评为优秀公诉人。
强化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开展“讲严立”专题教育、“以案为鉴、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和“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等活动,强化了全院干警廉政意识。加强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开展领导干部签订责任书和干警个人承诺活动,采取履职约谈、检查、考核等措施,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全年开展检务督查15次,发通报15期,干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显著增强。
六、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切实将检察权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凡检察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和重要改革措施,都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党组连续四年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情况,认真执行市委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到了实处。
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先后向人大汇报民事行政检察、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监督等工作情况,把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作深入开展。持续开展征求意见、上门走访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业务评审、观摩司法活动等68人次。
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完善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台的服务功能,实行检务网上公开、网上查询,全年共公开法律文书278份,重大案件信息发布119条。积极推进“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进程,参与阜阳电视台《法治阜阳》栏目拍摄7期。开展了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服务‘三大攻坚战’,检察机关在行动”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和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让媒体和公众更加了解界首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院的检察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先后荣获安徽省第三批节约型机构示范单位、阜阳市检察机关先进单位、阜阳市文明单位、阜阳市无烟单位、阜阳市优秀帮扶单位、界首市综治信访维稳及平安单位、界首市理论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全院共有59人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界首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中仍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发挥检察职能,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有待改进措施、加大力度;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到位,不善监督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成效还不明显,司法改革过程中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四是新形势下个别干警司法理念、办案方式亟需转变,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有待加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打算
2019年,界首市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界首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人民群众在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新需求,牢牢把握检察职能定位,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为界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界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组织干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全院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个看齐”,确保检察事业发展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力求新作为。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社会风险,坚决打击侵犯群众生命健康权利和财产权益的犯罪,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监督力度。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和检察服务,切实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
三是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见新成效。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建立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均衡发展的检察监督体系,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格局。要聚焦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围绕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要求,通过多办案、办好案,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新品、法治产品,为人民群众增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蹄疾步稳推进改革,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创优上力促新亮点。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努力完善检察职业保障等配套性措施。积极落实调查核实权的行使和运用,深化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机制,提升检察监督刚性和质效;完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案件集中办理机制,深化特殊人群司法保护。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现代科技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司法办案效率和透明度。
五是持之以恒抓党建,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力攀新高度。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以“党建质量提升年”为抓手,切实推进党的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抓牢全面从严治检,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过硬的纪律作风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界首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委会会议精神和本次人代会的各项决议,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为实现我市“三大目标规划”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