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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4日在界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长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在界首市委和阜阳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推动自身科学发展两大任务,全面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196件271人,依法提起公诉379件514人,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在办案中,紧紧抓住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注重突出打击重点,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6件19人,提起公诉9件15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1件68人,提起公诉40件79人。

  改革创新办案工作机制。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全面推行简易程序出庭工作,就138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出庭率达100%。探索建立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听取律师意见、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扎实做好新刑诉法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执法办案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实行繁简分流机制,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对重大、热点、敏感案件的分析研判,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政策。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及轻伤害案件,依法不捕 27件41 人,不起诉27件37人。加强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工作,促成刑事和解19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大格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防控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对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的管理。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品行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感化和挽救。

  二、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断创新预防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职能作用。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9件25人,所立案件中贪污贿赂案件15件16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9人。认真查办阜阳市院交办太和县某公司董事长邢某涉嫌行贿案,注重深挖细查,挖出太和县物价局长唐某、肖口镇党委书记马某等5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严肃查办市院交办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案件2件3人。关注民生领域,立案查处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件5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妥善处理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之间的关系,确保办案工作平稳推进。严格规范讯问、鉴定、检验以及扣押、冻结等侦查活动,认真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确保程序合法。积极开展“学规范、知规范、守规范”活动,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案件办理流程的监督和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办案人员和每个办案环节,实现了办案全年安全无事故。

  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到国土局、质监局、卫生局等单位开展法制课等2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多人,努力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68次,在“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中,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形式对全市18个乡镇、街道159个行政村和社区1945名镇直和行政村两委成员进行了宣讲,发放《全省预防农村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和我院编写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宣传手册、《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彩色宣传单以及征求意见表等,为党校第三十四期科级干部培训班51人上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课。在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期间,在法治广场、市区繁华路段以及乡镇街头利用图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国防法宣传,发放资料1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20人次。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把预防工作的触角向家庭延伸,积极探索家庭助廉机制建设,撰写《建立家庭助廉长效机制,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被省院预防工作简报第十期全文转发。

  三、认真开展诉讼活动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努力拓宽监督领域,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审判法律监督。追加逮捕17件36人,立案监督13件,追加起诉漏罪6起,追诉19人,对量刑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2件4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2份和检察建议21份,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加强对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把尊重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规范执法行为落到实处。

  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我院立足检察监督属性,不断创新工作平台,大力推行“亲民检察”和“民生检察”,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护民生民利。坚决监督纠正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错误裁判,对涉及人身伤害赔偿、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劳动争议等申请监督案件优先审查、快速办理。加大办理涉农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力度,重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林权改革、农村金融服务等领域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72件,建议市院提请省院抗诉4件,不支持检察监督申请11件,终止审查2件,和解1件。

  强化执行监管法律监督。强化监管场所监督,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和隐患,维护在押人员正当权利,确保监管场所规范、安全。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18个派出所辖区内的360余名监外执行罪犯逐个进行了回访考察,发《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

  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自身发展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系统联动联建,持续抓好干警思想政治学习教育。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兴学风、转作风、清政风、树新风”行动,以抓好学习为基础,以转变作风为主线,以解决问题为关键,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开展“十项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阜阳市“六个严禁”、“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通过检察内网、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等,向干警广泛宣传,使之内化于心,切实抓好“八个禁令”的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

  加强业务素质建设。制定岗位练兵计划,推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促进干警业务能力不断提升。通过举办公诉论辩赛,锻炼了公诉队伍的口才及临场应变能力;通过每年一度的十佳审查报告评比,培养了干警的法律理论水平、证据意识和思辨能力;通过创立“检察官讲坛”,锻炼了干警的文字能力,培育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今年,我院报省院参评的民行监督案例被评为优秀案例;报省院参评的首届廉政公益海报被省院评为一等奖,并被高检院评为优秀奖;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中,我院荣获第二名。有2人先后被省院评为“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和民行“十佳办案人”。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注重文化育检,以人文精神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开展第二届“明德修身、团结进取”读书活动,每位干警写出心得体会,编印成《以正义的视角》一书。今年4月,我院的做法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予以交流。深化创先争优,开展“季度检察之星”评比活动,进一步营造努力进取、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今年,界首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开展的“好书伴我行”读书竞赛活动中,我院有9名干警的读书心得获奖,是全市各机关单位参赛作品及获奖最多的单位。

  五、强化内外监督,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注重接受外部监督。始终把检察权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党内报告制度,重大案件、重要活动都及时向党委汇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向他们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交办事项,落实市人大对检察公诉、民行工作的意见,认真整改反馈,公诉工作顺利通过人大评议。迎接驻界阜阳市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共同探讨加强监督与联络,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思路,为建设美好界首、平安界首、法治界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通过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公正执法水平。

  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加强廉洁从检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每位干警建立执法档案。坚持从严治检,严格管理、严格教育,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在实施修改后的新刑诉法、民诉法的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形势任务需要,尤其是办理复杂疑难案件能力还不够;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自身宣传力度有待于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还需要依靠各部门的支持,我们也会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曹建明检察长提出的“执法办案是中心,队伍建设是根本”的工作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为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界首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继续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高我院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优化整合侦查资源,继续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格局,全面转变侦查观念和侦查模式,充分运用技术侦查手段,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办案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重视安全文明办案,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在办精品案件上下功夫,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上级机关考评、经得起案件当事人质询的铁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健全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调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规范监督行为,改进监督方式,维护司法公正。

  三、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突出打击重点,坚决维护我市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关注民生,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继续以“创先争优”为目标,全面提高我院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积极开展“创品牌、争先进、做示范”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扎实落实好“抓好党建带队建,完善机制促规范”的队伍建设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加强检察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进一步激发党员干警的热情,营造检察机关奋发向上的优良风气。通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为经济发展服务、为民生服务的质量,促进检察机关作风的转变,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继续加大文化建院的工作力度,保持在检察文化建设上的品牌优势,使文化育检的亮点更亮。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密对检察权行使的制度制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检察官开展绩效评估工作,促进检察官队伍廉洁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岗位责任机制、执法质量保障机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继续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基层检察院科技保障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狠抓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在市院业务应用系统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业务部门二至三次培训,使每位干警都能熟练掌握应用。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和人力投入。不断加强网络办公办案系统的应用,做好案件集中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将案件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监督(评查)、网络存储落到实处,努力提高我院信息化应用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按照本次大会决议的要求,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全面履职,努力把检察工作推向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