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地方党委抓好院的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院检察干部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检察队伍管理工作;制定干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工作;负责院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检查干警的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以及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刘志行 联系电话:0558-488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