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0日,经过不公开听证,界首市检察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该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龙(化名)因年轻气盛,为了所谓的兄弟义气三次随意殴打三名未成年被害人,最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承办人经审查后认为小龙主观恶性较小,系因法律意识淡薄、行事冲动才走上犯罪的道路,其本人到案后也深刻表示认罪悔罪,且三名被害人除一名构成轻微伤外,另外两名被害人伤情轻微。但是考虑到小龙的行为发生在2020年至2021年间,事后未及时与被害人调解,被害人及家人情绪较为激动,不愿谅解。
为了帮助小龙重返社会,化解双方矛盾,承办人多次联系被害人主持调解工作,并召开调解会就赔偿诉求进行居中协商。最终,本案被害人均与小龙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谅解书。综合考虑本案已无社会危险性,遂对小龙适用了附条件不起诉,同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小龙顺利成长。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需情法并重,不仅要惩治犯罪给其以警示,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重返正道、更好地成长。今后,界首市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检察初心,用情办案、用心沟通,为更多的迷途少年照亮成长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