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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检察院:把民法典宣传搬到庭审现场
时间:2021-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6日,一场特殊的庭审活动在界首市刘黄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举行,台下坐满了旁听的群众。公益诉讼起诉人结合庭审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形式宣传《民法典》。

  被告人孙某因销售含有瘦肉精添加剂的猪肉,被界首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孙某认罪认罚,并预交了赔偿金。

  案件的标的额虽然不大,但食品安全无小事,把庭审开在群众身边,更能起到警示教育的意义。公益诉讼起诉人结合《民法典》、《食品安全法》,阐释了孙某行为的危害性,告诫广大食品销售者要合法经营,确保食品符合安全标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庭审现场,检察官向旁听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册,介绍《民法典》的特点亮点与实际运用,并以孙某案件为例,讲解民事责任承担形式等法律知识。

  在《民法典》宣传周活动中,界首市检察院结合“进访惠聚”活动,在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学校持续深入宣传《民法典》,重点关注老人赡养、未成年人保护、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等广大群众“急难愁盼”的案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