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推动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又快又好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2020年8月17日至21日,省院第二巡回检察组针对界首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巡回检察。
8月17日下午,巡察组到达界首市检察院后,首先召开了巡回检察工作部署会。阜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伟主持会议,以蚌埠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许斌为组长的巡察组全体成员、阜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级检察员于月刚、阜阳市社区矫正支队支队长周柳林及副支队长李伟林、界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颖、第三检察部主任李璐璐及界首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王朝阳参加了会议。
会上,巡察组组长许斌传达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阜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支队长周柳林郑重表态界首市司法局将全力配合本次巡察工作,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界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颖表态发言表示界首市检察院将会以高度的责任心,坚决贯彻省院巡回检察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工作水平。阜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级检察员于月刚在总结发言中强调,界首市检察院及界首市司法局对本次巡察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认真学习蚌埠的工作经验,改进不足,提高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效。
在简短的部署会后,巡察组一行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巡察工作中。根据工作安排,巡察组首先到界首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进行检查,参观了社区矫正中心设置的各功能室;通过手机定位系统现场拨打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核查定位手机的使用;认真查阅了社区矫正卷宗,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接收入矫、解除矫正、奖励惩戒、迁居等环节进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