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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察院制定“基层减负年”工作清单
时间:2019-04-16  作者:  新闻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今年省检察院发文同比减少30%,开到县级检察院的全省性会议同比减少50%,对重点工作实行的综合督查检查全年同比减少70%以上……4月1日,安徽省检察院将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清单明示全省,并且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以回应基层呼声,推动精准减负。

该减负工作清单共涉及九个方面,内容包括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留痕、问责等等,有的对具体量化指标予以明确,有的对减负工作方法和明令禁止的事项作出规定。

比如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发文多问题,该清单强调坚持少发文、发短文,要求今年省检察院发文同比减少30%,部门发文同比减少20%,发给县级院的文件同比减少50%。省检察院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向省委、高检院等上级机关报送的综合类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报告不超过3000字。

该清单要求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全省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市级院,各业务部门原则上一年最多开一次条线工作会议,确保2019年以省检察院名义召开的会议同比减少30%,部门召开的会议同比减少20%,开到县级院的全省性会议同比减少50%,全省性电视电话会议不超过90分钟,会议发言时间每人一般不超过8分钟。此项还规定,中政委、高检院电视电话会议开到市、县级院,省里随即进行部署的,市、县级院不再重复开会部署。同时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未经检察长批准,不得召开三级院参加的全省性会议,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人,不得通知参会,部门条线开会不得通知各级院一把手参会,不得要求全员参会。

该清单倡导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片对片的督导检查,除上级机关安排的督查检查外,安徽省检察院对重点工作实行综合督查检查,严控部门开展综合督导检查,确保全年同比减少70%以上。在对下考核方面,今年该省检察院对市级院仅保留1项考核,实行党建业务综合年度考核,取消条线对下考核,坚决减少填表报数、书面上报情况。针对调研虚化问题,该清单要求开展调研前,要确定调研主题,拟定调研提纲下发至调研单位,并且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直接倾听一线群众和干警诉求,掌握第一手资料。

该清单规定,除中央、省委和高检院明确要求的事项外,省检察院不再自行提出留痕事项,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检验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简单的查阅材料、核对数据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对基层反映难题,要及时研究,及时落实,推动解决。对基层请示案件,及时依法答复,不得推诿扯皮。同时全面推广“温暖控申”,着力解决信访工作短板,落实好信访事项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制度,不断提高接访工作满意度,减少重复访问题。

据了解,为落实好上述减负清单,安徽省检察院将建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检察长负总责、责任领导负主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地落实、省检察院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推进督导,具体落实情况将纳入机关绩效量化考核。

 

 

3月26日,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就“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主持讨论时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以为基层减负为目标,扎实解决突出问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整改转变作风。

 

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就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抓好“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的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