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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干警获“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时间:2019-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8日下午,界首市庆祝2019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文艺演出暨表彰大会在文化活动中心召开,界首市检察院青年干警吕文静获界首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这份荣誉,是这位检花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吕文静,1992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2014年12月通过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进入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监督科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牢记使命,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称号,并被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一、坚守公正,默默奉献

  作为一名侦查监督人员,作为刑事诉讼第一关的把关人和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的坚守人,吕文静同志深深地懂得,自己肩负着守护正义的重任,需要在每一起案件中,坚忍不拔,坚定如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一如既往地在错综复杂的事实中求真求精,准确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让犯罪者得以惩治,让受害者得以昭雪,让正义得以彰显。工作以来,该同志共计办理案件200余件,无一件捕后不起诉、无罪、轻刑案件,无一件冤假错案,面对疑难复杂案件,不畏惧、不躲避,迎难而上,办理了安徽省公安厅“2016-111”贩卖毒品目标案件王某某等人涉嫌贩卖毒品案、参与“善心汇”的李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在非员额类检察人员绩效考评工作中,获优秀等次。

  在侦查监督科工作,每个案件的审查期限只有七天,因此加班对吕文静同志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尤其对于多数人都很悠闲的节假日,对她来说反而更加忙碌,经常是在办公室里和卷宗一起度过。虽然工作繁重,但是每当听到周围的人说到在界首生活感到很安全、很放心,再多的辛苦也都是值得的。四年里,该同志默默在工作岗位上付出和努力着,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守着公平与正义,为检察事业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二、勤学苦练,提升素养

  吕文静同志身处办案一线,深知扎实的本领和能力是正确履职的根本,时刻不忘学习。一方面,该同志通过“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另一方面,该同志注重业务水平的提升,通过个人自学、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不断增强办案能力,并且勤于思考,经常撰写文章培养写作能力,2017年承担的阜阳市检察实务研究课题《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检察监督问题和对策研究》成功结题并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该同志也积极参加了各项活动,在实践中丰富见识,培养自己的综合能力。在本院组织的“让规范成为一种遵循”演讲比赛中获一等奖,在界首市第五届“微宣讲”活动中获一等奖,在界首市十九大知识竞赛中获二等奖,在阜阳市“新时代、新阜阳、新作为”演讲比赛中获三等奖。2018年8月,吕文静同志被界首市委宣传部抽调参加柳西周先进事迹报告团,在阜阳市范围内巡回宣讲,报告团成立以来,该同志在阜阳市、界首市各乡镇及市直单位进行了50余场次宣讲,为传播柳西周精神做出积极贡献。

  三、清廉从检,心怀敬畏

  “莲因洁而尊,人因廉而正”,选择了检察,就意味着选择了责任与清廉。吕文静同志自从检以来,泰然面对朴素的生活,恪守中央八项规定,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将廉洁执法理念内固于心、外化于行。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她深知对于廉洁之问题,容不得半点虚假,因案吃请、收受财物,因私利滥用职权,正义的天平必将倾斜,百姓的利益必将受损,检察的形象必将玷污,司法公信必将荡然无存,自己的人生价值必将归于零。为检察官,一言一行,需以廉洁立身,坚守法律之底线。在纷繁复杂的世间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时刻对法律心怀敬畏,时刻将廉洁铭记于心,时刻扪心自问不愧对内心良知,时刻坚守法治信仰,清廉如水,守护心灵一方净土,捍卫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