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问环节,重点回答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并介绍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整治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整治网上无证不规范销售餐饮、中秋期间违法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月饼为重点;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攻坚战专项活动,排查全市范围内河长制落实,畜禽养殖粪便直排造成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督促职能部门进行整改;三是争取市委、人大重视支持,出台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意见,促进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问:请介绍一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前世今生”。
答:2014年10月,《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5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出台。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2017年7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写入这两部法律,标志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问: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区别?
答: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类型包括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以及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而行政公益诉讼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民事公益诉讼要经过公告程序,而行政公益诉讼要经过诉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