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9日上午,原阜阳师范学校纪委书记张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界首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长赵婷婷作为本案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利用其担任原阜阳师范学校干训处主任、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审计、人事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共计37.85万元的财物。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应对沉稳,举证详略得当,论辩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既词锋犀利,又有理有据,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职业素养。同时公诉人结合被告人身为一名党员、一名纪委书记、一名母亲的角色错位、缺位,以案释法,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令人深刻的法制教育课。
据悉,这是去年省院出台入额院领导亲自办案后,检察长首次作为公诉人,亲自到庭审一线指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