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界首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用实际行动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蓝天。
向教育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
2019年4月,界首市检察院通过梳理近年来办理的辖区内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根据案件中反映出的特点、原因,就开展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工作向界首市教育局送达了界检未检2019年度1号检察建议书。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恳谈会
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做到刚性。5月14日,界首市检察院未检办主动走进界首市教育局,邀请辖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专业心理咨询师等,就如何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召开恳谈会。
会上,界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子银首先介绍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职能及检察建议的背景意义。王子银副检察长提出,要加强检校共建,整合优势资源,打好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组合拳”;要注重教育内容的全面性,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界首市教育局副局长孙景海表示,将认真研究相关建议,进一步加强校园性侵预防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法治、健康、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全方位落实。
与会人员针对校园安全管理、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相关犯罪等问题达成了共识。
发出“校园零性侵”倡议
恳谈会上,界首市检察院还向教育部门及学校发出“校园零性侵”倡议,与会人员纷纷在倡议书上签名响应。
“一号检察建议”仅仅是开始,未检工作永远在路上。保护未成年人,真正的关心孩子,最关键的一步还是在于落实,界首市检察院将会牢记使命,积极作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