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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督促研讨活动
时间:2019-03-20  作者:  新闻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开展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要“四尽”

3月15日,安徽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督促研讨活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陶芳德出席活动并讲话。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队政委牛尧,省检察院部分部门负责人及全省16个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参加了活动。

陶芳德指出,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和引导侦查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进一步改进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需要做到“四尽”:

第一要尽心

尽诚心,主动提前介入,把案件办扎实,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尽虚心,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只是岗位分工不同,绝不能有高人一等的思想;尽耐心,对提出的侦查意见要注意跟踪,力求使证据更加完善。

第二要尽力

有证据理解力,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哪些证据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说服力,提出的意见要有权威性、及时性以及可操作性;有意志力,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要尽力使办案观点得到采纳,不能遇阻则退。

第三要尽早

每个涉黑涉恶案件的案情均不同,介入时机不可一概而论,但必须要在公安移送案件之前,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宜早不宜迟,宜多不宜少。

第四要尽责

在提前介入中要积极认真履行责任,对介入的案件要有书面意见,送达公安要有记录,数据统计要及时上传案件管理系统。

陶芳德还对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和再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传达学习中央领导讲话以及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二要落实各项制度,对三长签字背书制度及三级背书制度等严格执行;三要履行检察职责,做好引导取证,发现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等方面工作;四要重新审视台账资料,记录总结各项工作。

研讨中,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队政委牛尧对公安机关在提前介入问题上提出了建议,省检察院案管办对提前介入案管系统录入方面进行了答疑。各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就各地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情况进行了交流。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陶芳德

 

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队政委牛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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