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规定,2018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2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潜山县等20个县及白湖检察院、九成坂检察院,可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到非全日制,名单详见附件1);
(四)具有计算机速录技能(记录速度90字符/分钟、准确率90%以上);
(五)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六)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0日至2000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两年以上(截止报名时)我省检察机关工作经历的现有聘用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现役军人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七)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9日9:00至8月15日16: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报考人员报名时,经短信验证码验证后,签署《安徽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填报—个职位编号(详见附件2),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同一职位编号包含多个检察院的,在选岗环节,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进行选择。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至8月17日16: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8月17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省检察院及其派出院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检察院组织实施。报考省辖市检察院及其所辖基层院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省辖市检察院组织实施。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18日16: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职业技能测试考务费。缴费标准为45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这部分人报名后,先在网上缴费,9月1日至3日,将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减免职业技能测试、笔试等费用手续,费用将按原路径退回到考生缴费账户。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薄等)。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8年8月23日9:00至8月24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项目包括职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由省检察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考点均设置在各省辖市,具体地址见考生准考证。报考省检察院及其派出院职位的报考人员,在合肥市参加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一)职业技能测试
2018年8月25日至26日进行(详见准考证)。职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速录。记录速度达到90字符/分钟、准确率90%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职业技能测试采用上机操作(看打)的方式,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15分钟。职业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3)。
考生可于8月28日9:00至30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职业资格测试。通过测试的,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费用标准为45元/人,并于9月6-8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职业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职位招聘计划数。若职位被取消,考生可于8月28日9:00至16: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
2018年9月9日(周日)进行。笔试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文字写作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书写工具参加笔试(笔试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4)。
(三)资格复审
考生可于9月下旬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入围面试。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数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所在检察院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面试费用,费用标准为70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人数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省检察院负责本院及其派出院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各省辖市检察院负责本院及其所辖基层院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
(四)面试
10月进行。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者均可入围)。
面试后,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四、聘用
2018年10月下旬至11月,由省检察院和各省辖市检察院组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3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仍相同的,均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由省检察院和省辖市检察院组织考察组,参照安徽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标准进行考察。
(二)公示及选岗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省检察院和各省辖市检察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备用人员名单,由省检察院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
(三)聘用
选岗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制定的统一合同文本,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司法雇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如已聘用人员1年内主动放弃聘用或被解聘的,根据工作需要,可在考察合格的备用人员范围内按成绩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人选,由所缺额院提出,市检察院研究决定并报省检察院备案。
五、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所在检察院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县(区、县级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水平,由用人检察院会同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合理确定。
建立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薪酬标准应当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根据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变化情况进行定期调整,切实保障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稳定。
聘用制书记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权利。
六、咨询安排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安徽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职位表》(附件2)。
技术咨询电话:报名过程中的电子照片制作及提交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技术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0551-63457903。
附件:1.安徽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名单
2.安徽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职位表
3.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注意事项
4.笔试考生注意事项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8年8月1日
附件1
安徽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考试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名单
(22个)
安庆市: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
亳州市:利辛县
淮南市:寿县
六安市:裕安区、舒城县、霍邱县、金寨县
阜阳市: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颖东区
宿州市: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
池州市:石台县
白湖人民检察院
九成坂人民检察院
附件2
2018年度安徽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
序号
|
地区
|
职位
编号
|
招聘
人数
|
学历及专业
|
岗位分配
|
咨询电话和资格复审地址
|
1
|
省人民检察院
|
3001
|
28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1-63696220,63696515。资格复审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和齐云山路交口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
2
|
省人民检察院派出院
|
3002
|
9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5名;庐州人民检察院4名;
|
3
|
省人民检察院派出院
(放宽学历地区)
|
3003
|
6
|
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
|
白湖人民检察院4名;九成坂人民检察院2名。
|
4
|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
0101
|
47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1-63504186,63504072。资格复审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1697号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
5
|
合肥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0102
|
126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包河区院18名;蜀山区院16名;庐阳区院17名;瑶海区院18名;巢湖市院14名;庐江县院11名;长丰县院10名;肥西县院11名;肥东县院11名。
|
6
|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
0201
|
14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61-3115075。 资格复审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205号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
7
|
淮北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0202
|
31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相山区院9名;杜集区院4名;烈山区院5名;濉溪县院13名。
|
8
|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
0301
|
15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8-5770087。 资格复审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88号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
9
|
亳州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0302
|
45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谯城区院17名;蒙城县院13名;涡阳县院15名。
|
10
|
亳州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放宽学历地区)
|
0303
|
18
|
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
|
利辛县院18名。
|
11
|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
0401
|
25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7-3051672。 资格复审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146号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
12
|
宿州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0402
|
29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埇桥区院29名。
|
13
|
宿州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放宽学历地区)
|
0403
|
67
|
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
|
砀山县院14名;萧县院19名;灵璧县院19名;泗县院15名。
|
14
|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
0501
|
18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2-3132771。 资格复审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108号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
15
|
蚌埠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0502
|
68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龙子湖区院9名;蚌山区院11名;禹会区院10名;淮上区院7名;五河县院9名;固镇县院9名;怀远县院13名。
|
16
|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
|
0601
|
24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8-2199881。 资格复审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209号阜阳市人民检察院。
|
17
|
阜阳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0602
|
46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颍州区院13名;颍泉区院9名;界首市院10名;太和县院14名。
|
18
|
阜阳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放宽学历地区)
|
0603
|
52
|
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
|
颖东区院9名;颍上区院14名;临泉县院16名;阜南县院13名。
|
19
|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
0701
|
15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4-6612351。 资格复审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蓝天大厦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
20
|
淮南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0702
|
48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大通区院6名;田家庵区院13名;谢家集区院8名;潘集区院7名;八公山区院4名;凤台县院10名。
|
21
|
淮南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放宽学历地区)
|
0703
|
10
|
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
|
寿县院10名。
|
22
|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
0801
|
14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0-3219102。 资格复审地址:滁州市会峰东路105号滁州市人民检察院。
|
23
|
滁州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0802
|
66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琅琊区院7名;南谯区院8名;天长市院9名;明光市院9名;全椒县院8名;来安县院6名;凤阳县院10名;定远县院9名。
|
24
|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
0901
|
12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64-3631672。 资格复审地址:六安市经开区皖西大道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
25
|
六安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0902
|
19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金安区院10名;叶集区院4名;霍山县院5名。
|
26
|
六安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放宽学历地区)
|
0903
|
37
|
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
|
裕安区院10名;霍邱县院11名;金寨县院8名;舒城县院8名。
|
27
|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
1001
|
13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5-2626113。 资格复审地址:马鞍山市花雨路9号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
28
|
马鞍山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1002
|
46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花山区院11名;雨山区院9名;博望区院4名;含山县院6名;和县院8名;当涂县院8名。
|
29
|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
1101
|
18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3-2933092。 资格复审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10号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
30
|
芜湖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1102
|
68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镜湖区院11名;弋江区院9名;鸠江区院8名;三山区院4名;无为县院14名;芜湖县院8名;繁昌县院7名;南陵县院7名。
|
31
|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
1201
|
11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63-2516950。 资格复审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55号宣城市人民检察院。
|
32
|
宣城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1202
|
44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宣州区院10名;郎溪县院5名;广德县院8名;宁国市院8名;泾县院6名;绩溪县院4名;旌德县院3名。
|
33
|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
|
1301
|
9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62-2133025。 资格复审地址:铜陵市翠湖二路269号铜陵市人民检察院。
|
34
|
铜陵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1302
|
25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铜官区院10名;郊区院2名;义安区院5名;枞阳县院8名。
|
35
|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
|
1401
|
10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66-2045639。 资格复审地址:池州市东湖路398号池州市人民检察院。
|
36
|
池州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1402
|
22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贵池区院9名;青阳县院6名;东至县院7名。
|
37
|
池州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放宽学历地区)
|
1403
|
2
|
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
|
石台县院2名。
|
38
|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
1501
|
19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6-5337721。 资格复审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29号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
39
|
安庆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1502
|
35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迎江区院6名;大观区院6名;宜秀区院5名;怀宁县院9名;桐城市院9名。
|
40
|
安庆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放宽学历地区)
|
1503
|
35
|
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
|
潜山县院6名;太湖县院7名;宿松县院10名;望江县院6名;岳西县院6名。
|
41
|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
|
1601
|
10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59-2354406。 资格复审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248号黄山市人民检察院。
|
42
|
黄山市
基层人民检察院
|
1602
|
32
|
全日制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
|
屯溪区院9名;黄山区院4名;徽州区院2名;歙县院6名;休宁县院5名;黟县院3名;祁门县院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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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须带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于每批次开考前10分钟到抵达考场,未到考生本人批次的请在候考室等候。考试开考后迟到5分钟者不得入场。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不符者不得入场。
2.应试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明显位置,以备查对。
3.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纸张)、软(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移动电话、电脑等带入座位。已带到考点的集中存放、统一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4.应试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场次和座位号参加考试,按要求输入本人信息和上机号进入考试系统进行测试。
5.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不得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每场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时间以考场计时器为准。迟到者必须在考试时间内完成测试,不得延长时间。提前完成测试者,必须经监考人员确认属正常完成测试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7.因特殊情况(如停电、系统、网络故障)导致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时,应按考点通知的时间另行考试。
8.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得有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记入监考记录,其考试成绩无效。
9.考试中须保持考场安静,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系统管理员操作计算机,遇到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举手询问。
10.应试人员应尊重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接受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安排。
11.保持考场卫生,爱护机房设备,损坏者照原价赔偿。考场内禁止吸烟。
附件4
笔试考生注意事项
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每科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限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驾驶证、户口簿、工作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它证件均无法替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
3.无身份证和社保卡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应考时,可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等文具以及指针式手表。 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须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考生不得使用修正带(液)。开考后不得私自传递任何物品。
5.领到试卷、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科目(试卷)代码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页码序号不对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
7.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进入考场,开始考试1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8.严格按照试卷、答题卡上的要求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人事考试违纪违规数据库。